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PS表(高新产品或服务情况表)如何填写?
来源:权天下www.rightall.com   分类: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经验分享   发布日期:2019-06-02    浏览量(3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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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中第三章 认定条件 第十一条 (六)规定: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关于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定义为: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是指对其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范围的产品(服务)。

一、填写说明
《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工作指引》给出的PS表如下:(红色部分为填写说明)
上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情况表(按单一产品(服务)填报)

具体解读:
1、上年度销售收入(万元)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中规定:企业应正确计算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由具有资质并符合本《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或鉴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中第三章 认定条件 第十一条 (六)规定: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填写时,注意与专项审计报告对应,按照企业实际填写。
2、是否主要产品(服务)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中明确规定:主要产品(服务)是指高新技术产品(服务)中,拥有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且收入之和在企业同期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中超过50%的产品(服务)。
(要求:具有核心知识产权的主要高新技术产品收入之和在企业同期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中超过50%)
  因此,在选择是否主要产品(服务)时,综合考虑,结合企业实际进行选择。

二、注意事项
  填表时,企业应按照《工作指引》对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及其收入的定义和要求进行填报。 后续评审时,评审专家根据该表提供的信息,按照《工作指引》对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规定,对申报高新技术产品(服务)进行评价,对符合要求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予以确认,不符合要求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予以扣除。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扣除,直接影响后面的收入指标,有可能导致申报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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